根据《达州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基地)建设标准》《达州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基地)验收标准》,经申报、审核和现场验收,现将达州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基地)名单(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3月27日至3月3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单位、姓名向达州市中医药管理局医政科(电话:0818-3091307,邮箱:395520561@qq.com;地址:达州市通川区白塔路326号;邮编:635000)书面反映情况,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及相关依据。匿名反映或超过公示期反映的不予受理。
附件:达州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基地)名单
达州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