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乌梅产品及医疗机构制剂开发揭榜挂帅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达州市中医药强市战略部署,推动达州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破解达州乌梅、达州医疗机构制剂(中药)的关键技术瓶颈,经研究决定,开展达州市乌梅产品及医疗机构制剂开发(揭榜挂帅)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与目标
围绕医疗机构制剂研发、乌梅口服液产品创制、乌梅现有产品品质升级三个方向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医疗机构制剂研发。开展经验方半夏和胃丸及益肾通淋排石汤的系统研究,完成院内制剂的剂型选择、工艺优化、质量标准制定及稳定性研究等工作,实现院内制剂的备案或注册申报。
研究目标:获得2项及以上四川省医疗机构制剂备案号或批准文号。
考核指标:完成2项及以上院内制剂的备案或注册申报并取得批准证明文件。
(二)乌梅口服液产品研发。开展乌梅口服液的配方设计、风味调控、提取工艺、质量标准及稳定性研究,建立标准化生产工艺体系。
研究目标:研发1款及以上乌梅口服液产品,完成中试验证。
考核指标:建立标准化工艺体系,完成中试生产,形成完整生产技术方案。
(三)乌梅现有产品品质提升。围绕达州现有的乌梅酒、乌梅酱、乌梅爽等产品,开展工艺提升研究。
研究内容:开展工艺优化、现代脱醇技术应用及风味体系构建研究,解决产品风味与稳定性等技术瓶颈。
研究目标:显著提升产品感官品质,建立标准化工艺体系。
考核指标:形成标准操作规程及内控标准,新产品通过专业感官品评。
二、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周期不超过24个月。
三、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要求
1. 申报单位为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985、211高校优先)、科研院所,具备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中医药研究基础和研发能力。
2. 申报单位需要确保项目成果达州转化。
3.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具有相关研发、成果转化经验且有产品面市,曾完成三个以上医院制剂研究获得备案号或注册号,优先支持国家药典委员会专家或院士申报。
4. 申报内容必须涵盖以上全部考核指标,注重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成果转化前景,相关产品及医疗机构制剂需要在达州完成产业转化。
四、研发经费及补助方式
本次揭榜挂帅项目研发经费为100万元,分三期拨付,项目立项程序完成后即拨付40万元,中期验收后拨付50万元,其余10万元在项目通过验收暨绩效评价后拨付。
五、申报及评审方式
1. 本项目采用线下方式进行申报,凡是符合申报要求的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从2025年12月5日9:00至12月12日17:00止,可向我局提交申报材料(模板见附件1)。
2. 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揭榜单位及申报人并签订任务书,按任务书进行考核。
4. 联系地址:达州市通川区白塔路326号达州市中医药管理局116办公室。
5. 联系人:杨鸿。
6. 联系电话:0818-3091308 17341912119
六、其他
本项目不以论文为绩效指标,可接受校企院联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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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