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近日,达州市出台《示范中医馆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
中医馆是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将中医临床科室集中、相对独立设置的中医综合服务区。2023年7月,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标准要求,达州市提出到2025年底全市1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达到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经过前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达州市将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与正在推进的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出台达州市《示范中医馆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
《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从中医馆硬件建设、人员配备、中医药服务、文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以及创新工作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按百分制和加分制对示范中医馆进行现场评分验收,示范中医馆实行每年申报和每两年复审制。对成功建成示范中医馆的,在资金补助、政策扶持、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近年来,达州市持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服务环境,配置中医诊疗设备,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不断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全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截至2023年底,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到50%,“一老一小”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80%、90%。已建成中医馆209家,在全省率先实现建制乡镇中医馆全覆盖。《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出台,是推动基层中医馆“从有到优”和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的务实举措,必将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更好地享受优质中医药服务,提升健康获得感和幸福感。